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工程造價谘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黑建造價[2009]9號
各市(行署)建設局(建委) :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司函建標造函[2009]22號《關於**工程造價谘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 ,並結合我省實際 ,做如下補充規定 ,望一並貫徹執行 。
一 、資質延續範圍
凡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工程造價谘詢企業資質證書 、有效期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前的企業 ,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申請資質延續 。
二 、材料上報時間
凡具備延期資格的**工程造價谘詢企業將書麵材料及網上材料於2009年10月31日前報送到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及“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 、“黑龍江工程造價信息網” ,逾期未上報而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企業自負 。
三 、具體要求
1.凡具備延期資格的**造價谘詢企業要按照建設部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工程造價谘詢企業資質延續申報工作 ,並設專人負責 。
2.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對上報的書麵材料及網上材料進行初審並派人進行不定期實地檢查 。
3.檢查以統一檢查和抽查的形式進行(在不影響被檢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情況下) ,檢查人員提前10天書麵通知被檢單位 。
4.對於初審合格企業 ,由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提出初審意見並將意見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審核 。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司函建標造函[2009]22號《關於**工程造價谘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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