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明施工費計取有關事項的通知
黑建造價函[2016]4號
各市(地)住建局(委) ,綏芬河市住建局、撫遠縣住建局 ,省農墾總局 、省森工總局住建局 ,各建設 、施工 、設計單位 ,有關社會中介服務機構 :
《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費使用管理辦法》(黑建發〔2010〕11號)已經於2015年末廢止,自2016年1月1日起 ,新開工以及之前開工但未竣工的工程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不再出具《**文明施工費標準核定表》 ,其**文明施工費在結算時 ,按照省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計算 。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工程 ,其**文明施工費在結算時 ,仍按照《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
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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